台南搬家

  主講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陳新桐

  用人單位調崗降薪是否合法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判斷:1.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法定情形;2.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目的性;3搬家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次數有無限制;4.調崗能不能降薪台南 搬家

  第一講 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法定情形

  用人單位是否享有單方調崗的權利呢?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形勢和企業自身的情況而不斷變化的台南搬家推薦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及薪酬標準是企業用人自主權的重要內容,對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可或缺。由此,企業固然有權對員工調崗、調薪台南搬家推薦但企業不可濫用此權利而當然地享有單方變更合同的權利。為防止權利濫用,企業應對其調崗、調薪行為舉證說明其具有"充分合理性"台南 搬家

  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台南搬家推薦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過鑒於勞動關係的特性搬家勞動合同的不完全合約性質,以及企業市場的主體性,完全否認企業的單方變更權,也是不現實的台南 搬家但簡單地承認用人單位的單方調整權,又將影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舉一個案例:張某於2016年3月1日入職某商貿公司台南搬家推薦並於入職當天簽訂了勞動合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張某的工作崗位為搬家公司銷售」,工作地點為「北京市內」,月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2000元+提成工資+補助500元」,並在勞動合同附件中約定台南搬家推薦某商貿公司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合理地調整張某的工作崗位及地點。張某入職后一直在某商貿公司設立於A商場的專櫃擔任導購員,后因工作成績出色,升職為店長,工資構成中多了店長補貼500元台南 搬家2017年11月1日,某商貿公司因經營戰略調整台南搬家推薦撤銷了在A商場內的櫃檯,並通知張某5日內到B商場報到台南 搬家因B商場有店長台南搬家推薦故張某不再擔任店長職務,但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台南搬家推薦且每月增加300元的交通補助台南 搬家張某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到達B商場工作台南搬家推薦2017年11月7日,某商貿公司向張某郵寄了上崗通知,郵寄回執單顯示張某簽收了該通知,但張某依然沒有到崗。 台南搬家之後,某商貿公司以曠工為由與張某解除了勞動關係。張某不服,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台南搬家推薦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庭審中台南搬家推薦張某表示不同意變更工作地點,主張新的工作地點距離較遠,每天上班花費的交通費及往返時間都比之前多台南搬家推薦且由店長降為導購員台南搬家推薦屬於調整工作崗位,其不同意台南 搬家某商貿公司主張因業務調整撤銷在A商場的櫃檯,屬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且在勞動合同中已約定張某的工作地點為搬家公司北京市內」,公司有權在北京市調整張某的工作地點;另外公司承諾變更工作地點后每月多支付張某300元交通補助台南搬家推薦並沒有降低張某的工資標準,公司已經採取了彌補措施;而張某拒不到崗工作,也不與單位協商台南搬家推薦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係。最後勞動仲裁委員會駁回了張某的仲裁請求。

  理由是本案中,某商貿公司因生產經營問題台南搬家推薦關閉了在A商場內的櫃檯台南搬家推薦屬於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產生了客觀的變化,給張某調整崗位不屬於惡意或懲罰性,且在調崗后台南搬家推薦並沒有降低張某的工資標準,並已經儘可能採取了支付交通補助等補救措施。因此,某商貿公司變更張某的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並無不妥,而張某因此拒絕到崗工作台南搬家推薦經公司通知后依然不到崗,已經造成曠工台南搬家推薦某商貿公司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解除與張某的勞動關係,於法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直接規定用人單位具有單方調崗的權利,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在規定無過失性辭退的條件時均提到「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台南搬家推薦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台南搬家推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可以推知台南搬家推薦上述法條賦予了用人單位在法定條件下行使單方調崗的權利台南 搬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法定情形有二種:(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台南搬家推薦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此外,雖然法律沒有規定,筆者認為從實務的角度出發,應允許增加一種調崗情形:(3)原工作崗位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而被撤銷的。

  二、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目的性

  第二個要考慮的是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目的性,或者說崗位調整是否改變了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台南 搬家判斷上應當以勞動者工作生活的便利情況、是否改變了勞動者此前的工作時間成本等來判斷,是否屬於通過崗位調整達到變相辭退勞動者的目的台南搬家推薦比如將經理職位調整成清潔工。

  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台南搬家推薦其在勞動合同目的較為直接,就是獲得員工提供的勞動,其變更員工工作地點的目的主要是從降低經營成本、優化人力資源結構搬家獲得更有利的市場條件以及政策優惠等方面考慮,因此,評價的因素主要是經濟利益的取捨。對於勞動者而言,工作地點的變更對勞動者提供勞動便利性將產生很大的影響,如上班路途時間導致休息時間的增減、上班路途對上班交通成本的影響,此種便利性的影響必將對勞動者建立此勞動關係的目的產生一定的影響台南搬家推薦因為特定勞動者建立特定勞動關係是從其自身發展需要搬家勞動報酬的獲得與付出(包括勞動時間付出及間接的付出)進行綜合利益衡量而確定其勞動合同目的的,若付出驟然增加,其從勞動報酬與自身發展中所獲得的收益也會因付出的過分增加而有所消減台南搬家推薦進而否定其勞動合同的目的。

  但對於情況特殊的,也要注意根據個案實際作出合理判斷,主要結合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工作地點、訂立合同時的相關因素來判斷。對於具有合理性的約定或者事後調整,應當予以支持台南 搬家比如:(1)依工作性質,當事人在訂約時可以期望雙方當事人在事先知道有些工作的工作地點不可能固定,如建築工人、司機等;而有些工作則本身決定了工作地點應相對穩定,比如,辦公室文員、醫生台南 搬家(2)用工方基於營業上的需要而調整工作性質或工作地點的,一般屬於正當行為,但應當負擔該變動是建立在增進用工方營業效率的基礎之上並且沒有對原有的勞動條件作出不利變更的舉證責任。(新世界案例、王飛案例)

  經審理查明:高某(勞動合同乙方)於2003年2月27日入職某地產公司(勞動合同甲方)台南搬家推薦雙方於2012年4月簽訂自2012年5月1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台南搬家推薦高某的工作地點為北京市台南搬家推薦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則應徵得乙方本人同意,雙方簽訂《內部異動審批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從事銷售管理工作,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2010年12月高某崗位調整為市場銷售中心主任。

  某地產公司於2015年1月14日向高某送達的《變更勞動合同意向徵詢書》記載:「您(指高某)原來所從事的銷售主任工作台南搬家推薦現因項目已銷售完畢,工作內容不復存在,原勞動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根據公司與您《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內容以及國家法律規定,並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台南搬家推薦現擬將您《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變更為河北省唐山市台南搬家推薦《勞動合同》其他內容不變」台南 搬家高某在乙方意見處手書:「根據公司與我簽署的《勞動合同》約定台南搬家推薦我的工作地點為北京市,從事銷售管理工作,目前仍在合同有效期內,公司現提出將我的工作地點變更為河北唐山市,與《勞動合同》約定內容不一致,對此我不同意」。落款時間為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3日某地產公司向高某送達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中記載:搬家公司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公司與你(指高某)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於2015年2月3日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公司將依法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請配合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清理私人物品台南搬家推薦辦公室將於2015年2月6日封閉」台南 搬家

  本院認為:1、關於高某主張的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差額。第一、某地產公司與高某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中約定高某的工作地點為北京市台南搬家推薦從事銷售管理工作,並未約定工作崗位是新景花園;第二搬家勞動合同約定如某地產公司因工作需要調整高某的工作地點,則應徵得高某本人同意。現某地產公司以新景花園項目銷售完畢為由向高某送達《變更勞動合同意向徵詢書》,擬將高某的工作地點變更為河北省唐山市,對此高某並不同意;第三、經向有關部門查詢,某地產公司現有未售房屋;第四搬家某地產公司自行改變經營方式由其他單位出售未售房屋台南搬家推薦致使高某不能從事銷售崗位工作;某地產公司自行改變經營方式由其他單位出售未售房屋,屬於某地產公司經營性調整;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要直接導致勞動合同不能履行,中間不能加入調整經營戰略因素,經營性調整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第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在北京是合同的重要內容台南搬家推薦即使某地產公司沒有房屋銷售台南搬家推薦某地產公司提出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后,也應在高某不同意某地產公司安排的去河北省唐山市做銷售房屋工作后台南搬家推薦繼續向高某徵詢調換到工作地點在北京的其他崗位的意見,來維持雙方的勞動關係。綜上,某地產公司以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為由與高某解除勞動合同,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台南搬家推薦某地產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其應向高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台南 搬家

  (3)訂約時勞動方有無被告知可能的變動,當日無法回住所時用工方是否給予補助台南 搬家如工作地點發生變更但新的工作地點依然處於勞動者每日可以正常往返的地域範圍,即使造成了某些不便,該變動在通常情況下也不構成違約台南搬家推薦但應有適當補助。

  司某案例:司某於2015年11月22日入職某服裝公司,擔任運籌員,同日雙方簽訂期限為2015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的《勞動合同書》台南搬家推薦合同約定,司某的月工資為2450元。司某的工作時間為早9點至晚6點,中午休息1小時,每周上5天班,具體上班日期根據排班情況而定。

  2017年6月23日某服裝公司向司某發函台南搬家推薦內容為:自2017年7月1日起台南搬家推薦公司將啟用位於馬駒橋物流基地興貿一街內的場地,您將與運籌部的其他同事一道,於該場地開展工作……在此期間台南搬家推薦公司將向您發放每月人民幣400元的額外津貼。2017年7月1日司某收到該函台南 搬家

  (4)從勞動關係的信賴性看,勞動者有理由期待用工方進行工作調動時行為合理,不得單方面降低工作條件。

台南搬家公司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台南搬家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victorkdy14 的頭像
    victorkdy14

    歡迎來到我的部落格dy

    victorkdy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